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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19:28:17

我喜欢作文

(1)、我喜欢作文

自千百年来,中国古今中外,出了不少英雄好汉,名人故事,无不体现出中国的文化之智慧。那些英雄好汉的事迹则一一记录在书上,正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会引导我们走向智慧的道路,开启智慧的大门。

书籍记录着我们所向往的指示,那些丰富的指示,正是我们应该了解记住的。一本书的成功一本名篇名著,都需要书的作者呕心沥血,用数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作品。所以,一本书成功的本质还是需要书的作者坚持不懈地努力。然而,我最喜欢的名箸,便是从小看到大的[西游记]。这是一本长篇小说,书中写了一位僧人到西天取经,途中遇到三位徒弟,四人一起克服难关,历尽风霜雨雪,终于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完成了目标。这是一篇很好看的名著,书中有很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都独出心裁,引人入胜,各有各的精彩。里面有很多任务的精神,品质,需要自己细细品味,才能从中获得道理,一看才知道书里面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财宝。当然了,书并不是读一遍便能永远记住的,书是来看的,并不是拿来珍藏的。所以,要多读多看多想,才能读懂书里面蕴藏的无限奥妙。有一些人,把书当成自己的宝贝,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但他却从来没有拿出来看过,这就不好了。就像是一个大图书馆里面有很多书,但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进来看过这里面的书,那这些书岂不是白白荒废再那了。

书的珍贵,并不是它所存在的价值,而是里面那些珍贵的内容,需要自己去慢慢领悟。我们应该在有限的时间里,去看更多有意义有价值的书,这样才不会白白浪费作者那呕心沥血的创作,在我们的生命才会有圆满的句号。

(2)、我喜欢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宠物,如:兔子·猫·狗·鹦鹉·夜莺·蚕卵。。。。而我最喜欢小仓鼠了。

一次,爸爸带着妈妈·姑姑·弟弟和我一起去花鸟市场。伴随这一路美丽的风景,我们很快来到了花鸟市场。走进小巷,就听见了动物的叫声。“喳喳”“汪汪”“啾啾”还有许多奇花异草,难怪人们把这里叫做“花鸟市场”。

我们在这里看来看去,姑姑给我买了两只小仓,她希望在我养小仓鼠同时要有爱心。诚实不说谎。还给小仓鼠买一间漂亮的“小屋子”还有它们吃的饲料和洗澡用的浴盐。回到家里,我就开始仔细观察:在小屋子里面有它们休息的卧室。卧室旁边有一扇小门,小门下边有一个滑滑梯和转转盘。小仓鼠吃饱喝之后就会尽情的享受属于它们的“游乐场”。

小仓鼠长得可爱极了!它的头圆圆的,两只有如黑宝石般的小眼睛,小小嘴巴牙齿很锋利。白色的毛,背上有点灰。四只瘦瘦的小腿。它叫起来“吱吱”每过两个星期,我都会按时给它打扫卫生。换木屑·浴盐和喂饲料。

有一次,它竟然爬到笼子最上端,然后前肢紧抓铁丝网。后肢放下来悬浮在半空中当起了秋千,突然小仓鼠没抓牢掉了下去。看到这情景我替它又担心又想笑。笑是因为它的样子太滑稽了,担心是因为怕它摔伤。

好了,不说了,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我的小仓鼠了呢?

(3)、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夏季。我喜欢这个活力四射、生机勃勃的季节。早上,空气中夹带着怡人的芳香,深吸一口气,令人神清气爽。院子里卖冰柜的老爷爷,虽然也觉得天热,但仍希望天再热些,买冰棍的人再多些。下午,暴烈的阳光把大地晒得滚烫滚烫,这时树上的知了奏起了舒缓的小曲,时高、时低,时快、时缓。夜,渐渐深了,这时的风仿佛很够朋友,一阵一阵的,极慷慨地送给我们,把我送入甜蜜的梦乡。夏天,这般充满魅力。

我喜欢树,不管是哪一种树。我喜欢枝繁叶茂的梧桐树,盘根错节的红树林,十里飘香的桂花树,苍翠挺拔的松树,独木成林的大榕树……我也喜欢街边的小树苗,我认为每一棵树都同样装点着大地公公!

我喜欢登山。武当山、华山、泰山……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每次当我筋疲力尽,爸爸想要拉我一把时,都被我摆手谢绝了。“无限风光在险峰。”毛主席说得很队,每登上一座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快感就总在身旁。登山,不仅可以磨砺我的意志力,还让身体瀛弱的我变得强壮起来。

我爱小草。不论贫瘠的荒地还是肥美的沃土,到处都可以看到小草稚嫩的身躯。只要一把黄土,一束阳光,它们就能茁壮成长。它们不畏春寒,抬头挺胸,舒展着黄绿的手臂,迎着春风,跳起了欢快的舞蹈,第一个给人春的信息。

……

我喜欢,我想说,我喜欢这个世界,因为这世界有太多我喜欢!

(4)、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一个地方,叫虹悦城。它是在2012年9月29日开业的。虹悦城在下午和晚上都会举行一场表演。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次魔术表演。其中一个人把他的帽子抛给一个观众,可那个观众没接到,帽子落在了水里,全场捧腹大笑。那个观众从水中拿起帽子,又扔给了那个人,可是,那个观众扔得比较近,帽子又进了水,而且那个人也差点儿失足掉进了水里。

我们又一次大笑。虹悦城还有喷泉表演哩!记得,有一次,我听见了许多人的叫声,我赶忙跑去看。哇!那个喷泉都喷到六层楼房那么高了!怎么弄的!太厉害了!虹悦城还有许多电玩:投篮、赛车、跳舞机……琳琅满目,让你眼花缭乱!虹悦城的美食也是一流的哦!必胜客、麻辣火锅、北京烤鸭、肯德基……让你吃得忘乎所以,回味无穷!虹悦城是购物的天堂!地下一楼是沃尔玛超市,里面应有尽有,而且价格实惠!举个例子吧,比如农夫山泉矿泉水,外边卖1。5元,里面卖1元!一楼,各种牌子,男的女的老的小的,都有!而且款式新颖,质量保证,让你爱不释手!虹悦城也不是光玩儿的,还有迷你版的新华书店哦!里面要啥书有啥书(嘻嘻,夸张了些啦),时常还会搞活动呢!……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地方:虹悦城。它让我的童年变得多姿多彩!

(5)、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跑步

我是一个爱运动的小姑娘,听妈妈说:我刚会走时就从这个沙发蹦向那个沙发,把大凳子、小椅子排成火车来拉。 长大后,我在爸爸妈妈的带动下,喜欢上了跑步。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四周静悄悄的。居民楼里绝大多数人还在梦乡的时候,我就悄悄起床,穿上心爱的运动鞋去跑步。我沿着林荫小道跑向音乐广场,我绕着广场的小路慢慢地跑,

环绕广场的人工湖水里映着我矫健的身姿网 ,一波一波向前游动,路边多情的枝条像在拉扯着我,轻拂着我,像是给我加油、鼓劲;正在忙碌的清洁工阿姨向我伸出大拇指:哇!好棒。跑在路上,我身上湿乎乎的,但感觉好爽。通常,我跑完3圈后,太阳公公就露出了笑脸,于是我就顺着小路跑回家。这时,妈妈已做好了早饭,爸爸也上班去了。

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我的个子猛长,身轻如燕,跑起来健步如飞,像插上了翅膀,这全是锻炼的结果。自从我迷上了跑步,疾病远离了我,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跑步,使我精神舒畅,信心倍增。跑步,使我耐心位增,学习上再有困难都被一一攻克了。

总之,运动使人健康,我爱运动,更爱跑步。

(6)、我喜欢作文

以前我总是不肯动脑筋,每次只要遇到不会的题目就会请出妈妈--这个救星。她一出马,三下五除二就能把问题解决。

可是,再大的靠山也不能长久依靠啊!这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尝到了动脑筋的甜头,从此也喜欢上了动脑筋。我正在书房里做一道数学题,这道题怎么这么难,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这道题的答案。于是大口一张:“妈妈,快来呀!我有道题不会做!”妈妈说:“我有事,要出去。你先自己想想。回来给你讲。”我伤心地说:“好吧!”我一会挠挠头,一会拍拍脑门,一会跺跺脚,嘴唇都要咬出血了,还是没有结果。

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难道我真的不行吗?难道我真的算不出这道数学题?我心想我就这样放弃吧!就不做这道即复杂、又困难、又繁琐的数学题。可是这样一定会被我的妈妈“嘲笑”,她一定会边拍我的脑袋边自豪的对我说:“来吧,虚心听我讲讲吧!”不,这次我一定不,我要自己做,加大我的“马力”,我找出全解,找出课堂练习本,迅速的转动我的小脑瓜,对了,我用方程,我用X。哦,我真的太聪明了,我做出来了,我求出结果了。顿时我心花怒放,开始唱起歌来了。我能行,我肯定行,妈妈不也是每次都这样鼓励我的吗?这次我不是证明给妈妈看了吗?妈妈回来了,我大步的跑过去,拉着妈妈的手不停的说我是怎么动脑筋把那道复杂的数学题做出来的,看得出来妈妈是即吃惊又开心的,还是那句老话:“你能行,一定行。”

动脑筋可以解决难题,可以使人聪明,可以磨练意志,最主要的是动脑筋给我带来了信心和欢乐。动脑筋真好!

(7)、我喜欢作文

今天是我满10岁的生日,妈妈一回来我就冲出书房,向大门口跑去,连忙问:“妈妈,妈妈,给我买什么啦,是衣服还是课外书呀?”妈妈笑眯眯的拿出了一样让我出乎意料的玩具——电动“小熊猫”。

这只“小熊猫”真讨人喜欢,它胖乎乎的,“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外套“,鼓着又大又圆的肚子,看上去真像一个“胖墩”,白白的脸庞上长着两只黑色的眼睛,又黑又大的眼眶,就像戴上了黑墨镜似的,你别看它矮,它往那一站,还挺威风的,仿佛就是电影里的“黑衣侠客”。

“小熊猫”怀里抱着一个小木头,上面写着“积极储蓄”四个字。噢,我明白了,原来妈妈送我的“小熊猫”是让我不乱用钱,把零钱都放到这个小木箱里面吗?我赶紧拿出一枚硬币,;轻轻往木箱盖上一碰,“小熊猫”立刻打开木箱盖,伸出前爪迅速把硬币扒拉进去,好像生怕我反悔一样,只听“当”一声,硬币就顺着木箱掉进“小熊猫”的肚子里了。这时,“小熊猫”伴随悦耳动听的《生日快乐》乐曲连连朝我点头,好像在说:“谢谢你,你做得对!”看到“小熊猫”这副样子,我拍了拍它的脑袋说:“小熊猫,你放心吧,我要把所有的零用钱都放进你的肚子里,让你成为一个‘小富翁’”。

我觉得这只可爱的“小熊猫”对我太有意义了,它督促我要勤俭节约。等钱攒多了,我要买课外书,妈妈过生日的时候,我也要给她买一件有意义的礼物。

(8)、我喜欢作文

我们从小都会读一些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妈妈小时候妈妈读给我听的《绿野仙踪》,作者是罗莎?薊姆。《绿野仙踪》这本书一共有196页,大概内容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叫站科斯州,一个小女孩在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撒谎那个,她叫多罗茜。

多罗茜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她现在和埃姆婶婶、亨利叔叔和一只黑色的叫托托的狗一起生活。一天多罗茜和小狗托托在草原山玩耍,突然,龙卷风来了,他们跑进家里,他们可害怕了,都闭上了 眼睛,房子被龙卷风刮走了,当他们睁开眼睛时,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那里的人穿的衣服也很漂亮。在这里多罗茜和托托打听到了要想找回家的路就去翡翠城去找伟大的奥茨,求他帮助他们回家。在去翡翠城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得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

稻草人想要一个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想要一颗善良的心,狮子想胆子变大。 于是他们就一起去翡翠城去求伟大的魔法师奥茨。从此,草原上行走着一个五人团队。当他们经历种种磨难,到达翡翠城后,每一个人都完成了愿望。从此过着幸福、开心的生活。这是一本历险的书,我特别喜欢读它,最少读了又十几遍了。他的内容我不敢说是倒背如流,但也是熟透于心了但是我依然喜欢去读它,这是一本很值得我去读的书。

(9)、我喜欢作文

奶奶养了条小黑狗,我们都叫它“小黑”。

小黑远远地头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灯光的反射下还会变色呢!脖子上长着一圈匀称的白毛,真像带了一串银项链,反衬的那套黑的发亮的“西服”格外显眼。四只小爪子穿着乳白色的“靴子”,威风极了。

小黑可活泼了!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跟着人走来走去,好像一个小卫兵。每天上学时,他总是跟着我走到门口,好像在给我送行。放学回来,小黑蹦蹦跳跳跑到我眼前,轻轻地舔我的手。有时,它爬到我面前直立起来,我不禁抱着它亲亲。

小黑可贪吃了!一顿饭就要吃一块排骨,几根骨头,一杯水喝一碗饭。它先吃口饭,然后舔点水,最后再吃排骨和骨头。吃不完也没事,挖个地洞,把没吃完的放进去,过几天再吃。所以它才长得肥肥的。

小黑十分灵敏!一听到有人开门,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的一下冲到那里:假如是陌生人,它就汪汪大叫;假如是熟人,它就不停地往你身上扑。有时,还会在你衣服上留下一两个可爱的小脚印。

小黑跑的非常快!记得有一次在奶奶家,我正在欣赏几朵红玫瑰,小黑却在我身边飞奔,不时舔舔我的脚,。也许影响到我看花了吧,我拿起一根棍子就朝它追去。小黑也很聪明,赶紧跑了起来。可刚跑了一会儿,我的那双黑皮鞋就从脚上掉了下来,我急忙去拉鞋子。小黑呢已经跑了一圈,见我不去追它,就在我身边慢悠悠的走着。等我发现它,可把我吓了一跳。

小黑啊,小黑,回忆着我们的过去总是那么开心。想着它从刚开始咬着奶瓶的样子到现在蹦蹦跳跳,我也感觉很欣慰。我喜欢你,小黑!

(10)、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正统的女皇帝——武则天。武则天,是一个颇有历史魅力的名字,从小这个名字就深深扎根在我的内心深处:她是唐朝开国功勋武士的次女,唐太宗李世民的幼妾,唐高宗李治的皇后。她在协助高宗处理军国大事,佐持朝政三十年后,亲登帝位,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成为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唯一女皇。在她称帝后,治理朝政也绝不亚于前朝皇帝。她认为“九域之广,岂一人之强化,必伫才能,共成羽翼”。

凡能安邦国,定边疆的人才,她不计门第,不拘资格,一律量才使用。对农业生产,武则天也非常重视,在她执政的年代里,农业生产和手工业都得到较大的发展。可以说,在她治理期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每当我遇到挫折时,我总会想起武则天,她永不服输的精神激励着我,使我勇敢面对;每当我沮丧时,永远是她,鼓舞我,使我成功。我佩服武则天,处理政务有章有法,甚为群臣敬佩,我佩服武则天,登上皇后宝座后,机智精明,通文史,多权谋。

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武则天,我心中的榜样,聪慧敏俐,胆识超人

(11)、我喜欢作文

我们所有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活动项目,有的喜欢跑步,有的喜欢跳绳,有的喜欢下棋。我也不列外,我最喜欢玩悠悠球。

我有一个悠悠球名叫遁天骑兵,我的遁天骑兵是用塑料做的,整个球体是蓝色的,球面试棕色的,上面写着“遁天骑兵”四个大字。我的遁天骑兵睡眠时间有一分钟,比普通球的睡眠时间长两倍。我的球不仅性能卓越,实战也非常优秀。

想起那一天我就热血沸腾,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约定决战,我亮出了我的遁天骑兵,和对方过起招来,可对方却亮出了他那铁制的悠悠球。决战开始,只见那铁制的球来撞我的遁天骑兵,我一拉球线,我的遁天骑兵就绕到了它的侧面,没想到那个铁制的球竟然这么敏捷,随后就向我顶来,可怜的遁天骑兵一个躲闪不及就被撞倒了,不过还好,遁天骑兵用那强劲的空转弹开了它,只见那铁制的球转了几个圈就销声匿迹了,遁天骑兵就比较顺利的收起了它的身子,完美的停在了我的手心。来了个反败为胜。

我可爱的遁天骑兵,你真好!不仅锻炼了我的手指灵活度,也让我的大脑逻辑能力大大的提高了,悠悠球啊!我爱死你了!

(12)、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吃荔枝、小笼包、肯德鸡、大闸蟹等很多美食。但我觉得世界上最香甜,最让人回味无穷的莫过于西瓜了。

西瓜外面的皮十分光滑,是碧绿色的。可它里面的肉却十分的红艳,就像是将火红火红的五星红旗满满地镶嵌在里面一样。泛在西瓜肉里黑闪黑闪地小点点就是西瓜籽。西瓜绿、红、黑三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它光滑的质感显得特别美观,真让人看着就想吃。

西瓜不但美观,而且香甜好吃。一切开它,就会闻到淡淡清香,吃起来更是滑润爽口。轻轻咬下去,感觉就像是春天的风轻拂过你的身体,那种凉、甜、滑、爽……让你永远难以忘记。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都津津乐道,但都能一口猜出的谜语:身穿绿纹衣,天天吃红饭,肚里长黑豆,生在山坡上——(打一水果)。

我喜欢吃西瓜,还因为我妈妈爱吃西瓜。妈妈第一次让我尝西瓜的时候,我只吃了一丁点,就感觉味道美极了,便好奇地问妈妈西瓜为什么会这么好吃?妈妈笑着回答说:“因为这是农民伯伯用心血和汗水种出来的啊!我们要珍惜农民伯伯的辛苦,不仅要用口去尝它的味道,还要用心去体会它的来之不易。”至此以后,我在每次细细品尝西瓜香甜的美味时,也会用心去品味农民伯伯的辛苦和温暖。

我爱吃西瓜,更希望更多的人像妈妈一样用心去吃西瓜。

(13)、我喜欢作文

喜欢,代表的是发自内心的快乐,而我喜欢的却太多太多。。。。。。

我喜欢世间万物,它们对我来说都是配角,而我才是真正的主角。也许,它们带给我欢乐,也许是失落。欢乐也好,失落也罢,对我来说都喜欢。欢乐让我高兴,失落给我成长磨炼。

我喜欢蓝的天,白的云,因为它们不管经历了多少风雨,风雨后的它们总会以焕然一新的面貌出现。

我喜欢春天的鸟语花香,我喜欢夏天的绿树成荫,我也喜欢秋天的秋高气爽,我更喜欢冬天寒冷的考验。

我喜欢泪水,激动的泪水让我欢呼,让我跳跃;悲伤的泪水让我明白自己的不足,从而戒骄戒躁,取得成功,见到风雨后的彩虹。

我喜欢一座座山峦,在山脚下我感到它是我成长旅途的起点,到山顶上,我感到我又经历了一次成长之途,换来的是高兴。

我喜欢家,家的关爱让我感到温暖,家的温暖让我感到幸福,家的幸福为我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喜欢朋友,在成长的道路上一路同行。当我寂寞的时候,一声问候,甚至一个手势也让我的心情豁然开朗。

我喜欢书,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为我带来宝贵的知识财富,将让我终生受用不尽。

我喜欢玩中学,学中玩。这让我觉得快乐,而不只是干巴巴的学习。让我在玩中学,学中玩体验学习的快乐。

我喜欢的东西太多太多,几乎说不完写不完,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喜欢这个词儿,因为听到或看到它,我就觉得快乐。

(14)、我喜欢作文

哇!陈老师为我制作的圣诞照片太美了!我看了又看,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

老师在发照片之前,笑眯眯地问我们:“你们猜猜老师给你们的照片上设置了什么漂亮的场景?” 我们绞尽脑汁,想呀想,我想照片上有一个雪人、一片片雪花、一个礼物盒或者是一棵漂亮的圣诞树。

过了一会,老师说要把照片发下来了,我们好兴奋啊!等拿到照片我才知道上面有些什么,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美。照片上我和茅雨婷两人抱着一个既可爱又漂亮的洋娃娃,我那时特紧张还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没笑出来,可茅雨婷却笑出来了,但她还是有一点点不好意思,黑板上写着“圣诞快乐”,贴着两个圣诞老人的图片,圣诞老人慈祥地微笑着,好像在说:“小朋友好!我给你们送礼物来了。”照片的外圈有一片片晶莹洁白的小雪花在飘舞,小雪花的下面还有“美好的童年”五个字,旁边还有个胖乎乎的雪人,它戴着一顶红黑相间的帽子,帽子上有一颗绿草,雪人的脖子里还围了条五颜六色的围巾,它手上还戴了副橘色的手套,你瞧!雪人还在招手,好像在说:“快来,快来看看你的照片”。大雪人的上面还有两个小雪人,一个小雪人戴着一顶黑帽子,另一个小雪人戴着一顶红帽子,他们靠在一起好像在说悄悄话,小雪人的旁边还有一个精致的礼物盒。

啊!这张照片真漂亮呀!

(15)、我喜欢作文

历史人物有很多,多的是数不胜数。三国中历史人物有的忠义,有的阴险狡诈,有的精明。忠义的是刘备,阴险狡诈的是曹操,精明的是孙权。刘备手下有五虎上将,五虎上将中就有关羽,我最喜欢关羽,他忠义、善良、勇猛,我非常喜欢他。关羽,姓关名羽,字云长。他过五关斩六将,斩颜良,诛文丑,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世人皆知。

他是一名悍将,最后却被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马忠所杀,唉,真可惜呀。现在我来说说关羽的故事吧。关羽和刘备,张飞桃园结义,亲如兄弟。一次曹操带兵征讨刘备,刘备因寡不敌众,被曹军击溃,刘备妻儿被俘,曹操迫降了关羽。曹操爱惜关羽之才,让他做大将军,而关羽却身在曹营,心系刘备,没有留下的意思,体现了关羽对刘备的忠。这时袁绍来攻打曹操,曹操把赤兔马给了关羽,关羽为了报答曹操,杀了袁绍两员大将。当他得知大哥在袁绍军中时,立即挂印请辞,离开曹营去袁绍军中寻找刘备。当时关羽走的匆忙,没有过关文书,引起守城将士的怀疑,守城将士与关羽对抗,曹操因此死了六员战将。曹操为了称霸天下,攻打东吴,吴刘联盟,使曹操在赤壁之战中惨败。曹操逃到华容道时,遇见了关羽,他知道关羽重义,因此他对关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关羽想起了他在曹营时,曹操对他的礼遇,以及过五关斩六将时,曹操对他的宽容。

关羽义不容辞的放了曹操,体现了关羽的义。最后关羽在一次与魏吴交战中,被吴将马忠擒获,与其子关平一起被杀,说到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喜欢关羽,我更喜欢他的忠义、善良、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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