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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3 13:57:19

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500字作文(1):

《我喜欢我》这是主人公对自己的评价,这句极有魔力的赞扬语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

我喜欢我,因为我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高鹏,才开始,妈妈认为路货太大,要把鹏字后面的鸟去掉。可我却非常喜欢我的名字。它即响亮又有个好的意义,那就是前程远大,鹏程万里。

这就是高鹏喜欢自己的重要因素。跟他相比,我可就差远了,我老埋怨爸妈咋给我起了个这名:李梦雅。难道我的梦想就只是做一个淑雅的女孩儿吗?不!我的梦想是做一个享誉全国的知名人士!!!就这个名字就使我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的同学误解了,给我起了个“李大牙”、“李豆芽”的绰号。我为我没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而常常感到自卑。

我喜欢我,以为我长得帅,用时鬓的话说就是“酷”!我大大的脑袋,乌黑的头发,留下个小平头,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身材,虽略超重,但显得很壮实。这又是高鹏的一个独特之处。

而我呢?是个小女孩,个子不高不矮,瘦得跟精灵似的。虽说奶奶说我是个“俊”妞,但有些男生却戏称我为“煤炭局局长”;虽然有些女孩子夸我美若天仙,但脸上那引人注目的黑腥子,总令我愁眉苦脸。每当看到大街上、电视节目上的那些靓女时,我总会用羡慕的眼光望着她们,那种自卑感又会不禁油然而生。

其实想一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只是自己觉察不到而已。那就让我们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吧,去挖掘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优点,让它发扬光大,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吸取别人的优点,来祢补自己的缺点,让那种自卑感从内心世界消失,让自己的自豪感涌上心头!

我喜欢500字作文(2):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在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个明星值得自己崇拜,或者是歌星,或者是影星,不过过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明星,都是因为身上有某种品质吸引着我们。就像我喜欢的明星——霍金,是一位身残志坚的科学家。

史蒂芬·威廉·霍金,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教授,伟大的科学家、宇宙学家,被称之为“宇宙之王”。他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牛津,先后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霍金之所以在轮椅上坐了46年,是因为他21岁时,不幸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这种病会使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当时,霍金只有心脏、肺和大脑能够运转,后来连心肺功能也消失,演讲和回答只能通过语言合成器来实现,医生都预言他最多只能活两年。

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霍金经受了这么多的磨难,上帝也似乎同情他,为他留下了活跃的思维。如果他没有经历这么多,也许就没有今天我们看到的霍金了。

再说说我们自己吧!

我们有健全的四肢,活跃的思维,健康的器官,这是上帝给我们最大的恩惠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利用这一点,好好学习呢?

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或不顺心的事,我们自暴自弃,甚至有人采用极端的方式选择自杀,倒不如把自己遭遇的一切与霍金的人生比一比,看看算得了什么呢?

也许我们真该好好反思反思。

霍金不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拼搏的精神征服了全世界。

霍金对很对人或许只是一个科学家,不过在我心里,霍金是世界上最耀眼的明星,他身上的光辉是照耀着我们前景的光芒,这就是我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500字作文(3):

我喜欢清晨的花香。那清新的气味总是扑鼻而来,那浓浓的香味仿佛香飘千里。

我喜欢下午的夕阳。独坐在阳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霞光万丈的日,心里就重燃起了希望的火种。

我喜欢深夜吱吱叫的知了。“知了,知了知了-------”那清脆而纯洁的声音将我从睡梦中拉了出来。一人静静地听,一虫静静地唱。

我喜欢优美的旋律。五线谱披上了灰黑色外套,像几位绅士,音符宝宝正在上面翩翩起舞,奏出了美妙的音乐,听了准会被优美的旋律所陶醉。

我也喜欢红领巾。它是我当上少先队员的象征,憧憬。它给了我们鼓励,激励着我们要从跌倒处爬起来,从困难中走出来,并时刻告诫我们“少年强,则国强。”

我还喜欢叶子,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幼小的嫩叶,翠绿的草叶,手掌形的芭蕉叶,以及绿中带黄的枯叶。我也喜欢躲在路边的树叶,手掌形的、针叶形、心形的、条形的,我认为他们同样的妩媚,同样的无与伦比。

我也喜欢郊游。去观赏大自然的美丽,去欣赏大自然的奇异,把我的脑海填充完整,让我做一个目光远大,见识广阔的中国人。

我最喜欢爸爸妈妈。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是他们生育了我,养育了我,抚育我成长。我怀着感恩的心想对他们说:“谢谢!”

我喜欢美丽年轻又和蔼可亲的老师们。他们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像蜡烛一样燃烧着自己,照亮了我们这群饥渴的学生,“老师,您们辛苦了!”

我喜欢大自然,而且这样发自心底的喜欢让我有了不断去了解它,关心它,爱护它的强大动力。

我喜欢……

我喜欢500字作文(4):

我家的书不计其数,《红岩》这本书是我的最爱。而《红岩》一书中,我摘抄下来的句子、诗歌很多,但让我最喜欢的要数《囚歌》这首诗了。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

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

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这是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诗,作者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始人之一,八一南昌起义的总指挥,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叶挺。

诗的开篇是一组凝练而又生动形象的对偶句,在鲜明的对比中,蕴含着褒贬爱憎之情。同时也为后两节作铺垫。“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生动而深刻地表明反动派所给“自由”的本质,便是人格的沦丧和气节的毁灭!

诗的第二节语言铿锵,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了一个革命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贵品格。“自由”,对一个身在牢笼的革命者来说,是多么渴望!但是“自由”不能靠反动派的施舍,也不能向敌人卑躬屈膝来换取;而只能靠斗争,只能在彻底推翻旧世界之后,才能真正获得!所以,在无比黑暗的牢狱中,诗人仍然高唱自己的希望之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冲腾,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博大胸怀、无畏的自我献身精神。

《囚歌》三节,层层深入,抒发了叶挺将军的爱憎分明之情,表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坚贞气节和崇高人格,反映了革命者崭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读到此诗,胸中顿时会有一股热气直往上涌,令人感慨不已。这首诗教育人们懂得人格气节的尊贵,在面对外来任何压力时都不能放弃它,更不能糟蹋它。

我喜欢500字作文(5):

我喜欢走在春天清晨的羊肠小道,闻着小草河泥土混合的那种芳香,看着柳树新抽出的嫩芽。每一棵小的嫩芽,都带着微微的粉红色,心中无比舒畅。 我喜欢漫步在夏天的海滩,有时碰到一些可爱的贝壳,欢喜得放在手上,红的、绿的、棕色的贝壳,什么样子的都有,真美呀!

回头一看,只见海连着天、天连着海,一望无垠。 我喜欢秋天似火的枫树林,望着一树树火红的枫叶,心中的热情油然而生。 我还喜欢冬天美丽而又纯洁的雪景,雪花随风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飘在房顶上,飘在泥土上,飘在我的手套上,是那样的纯洁••••••白茫茫的雪地,如软软的地毯,似厚厚的棉被。 我喜欢热闹的集市,人们各自吆喝着自己的产品。瞧!那儿的水果个头大、颜色艳。看!那儿的蔬菜水灵而又新鲜。 我更喜欢坐在公园里的长椅上,手捧着一卷书,慢慢品着、读者,好似进入了智慧的天堂、文学的海洋一样。 我喜欢动听的歌声,我喜欢美丽的舞蹈,我喜欢甜美的梦境和恬静的小镇••••••

可是,我喜欢的还是这个和谐的社会,没有这和谐的社会就没有我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500字作文(6):

我喜欢春天的雨水,我喜欢它的湿润。我喜欢“春雨贵如油,夏雨遍地流。”这句谚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微风吹拂的傍晚独自坐在微凉的楼顶看日落。太阳由大鸡蛋渐渐变成了鸡蛋黄。慢慢的,绚丽的云霞被浣洗干净了,亮光柔和的星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秋风里摇曳的花草。在花盆里,在地头上,在石头缝里,插得摇的那那样有规律,非常美丽,美而凄凉。

我喜欢冬天的太阳,在大雾中展开来,让大地渐渐明亮起来。我喜欢那份没有声音的宁静。

我喜欢花,不管哪一种。我喜欢代表爱的表白、荣誉、祝福、永恒的郁金香,代表顺利、心想事成、祝福的百合,代表纯洁的香水百合……我也喜欢山里那些不知名的小花,有球形的,爱心形的,我觉得他们享有同样的尊容和地位。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是绽开在人们的笑脸上的。当寒冷的冬天来临的时候,妈妈递给我一杯暖暖的热茶,我便感到空气中充满了和善和人世间真情的温暖。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却不能怎自抑地喜欢那些故事和童话书,我还喜欢和故事书里边的人物一起探险,一起游戏。

我喜欢田野。我喜欢在田野里和蝴蝶玩耍,戏嬉打闹,看小蜜蜂在花丛中采蜜。我还喜欢呼吸田里令人神清气爽的新鲜空气。

我喜欢音乐,喜欢那动听的旋律,感人的音乐。因为在音乐的世界里,能抹去我内心的忧伤,在我伤心的时候,音乐能抚平我内心里的忧伤。在我紧张的时候,音乐能赶走我内心的慌张,令我全身心地放松下来。

我还喜欢朋友,喜欢在令他们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找他们做游戏。

我还喜欢许许多多的事情。

我喜欢生活,喜欢一切有生命的事物,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500字作文(7):

我最喜爱的一首诗是【锄禾】,这首诗启发了我千万不能浪费粮食,因为每一粒米都是农民伯伯用很多心思栽种和培育,所以我们千万不要随便浪费粮食。

这首诗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意思说,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们还在田地上辛勤地劳动着,一滴滴汗水留在这块土地上。但谁又会知道你这盘子里的每一粒米,却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的劳动换来的啊!

在我读小学一、二年级时,我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我要什么,想吃什么,爸爸妈妈总会尽力的满足我的要求。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到一半时就倒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我央求妈妈帮我点两个儿童套餐,一个套餐有一大碗饭、两个鸡腿、一盘青菜、两杯牛奶。当我吃到第一个的时候就不想吃了,还剩一个鸡腿和半碗饭,白白浪费了那么多食物,用完餐后,我们正准备回家,一出饭店的门,忽然,我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妇人拿着一个别人吃过的饭盒冲去一条巷子,里面有一个小女孩,那位女妇人马上去喂那个小女孩吃饭,自己一口也没吃,此刻,我感觉十分惭愧,才知道,浪费食物是可耻的行为。

这首诗启发了我千万不要浪费食物,因为每一粒米都是农民伯伯的心血。从此,我早也不浪费食物了。

我喜欢500字作文(8):

电视是我的天堂,不让看体育比赛就是对我致命的打击。

电视机中的频道丰富多彩,但我对体育频道情有独终。我喜欢的节目很多,例如惊险的高山滑雪,有趣的冰球大赛,激烈的足球世界杯,刺激的羽毛球争夺战,尽管它们是多么的爽,但都比不上我心目中神圣的体育赛事――NBA篮球赛。我是一名观众,是休斯顿火箭队的忠实球迷。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麦克格雷迪和“小巨人”姚明,他俩的组合称为“姚麦组合”,可令全NBA赛场为之一震。虽然小巨人姚明在近期因腿上的伤而缺了几场比赛,但是他之前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令我们感到骄傲。这几天,火箭与灰熊的交锋中,在麦迪的勇敢的奋战下,在巴蒂尔的机智快攻下,火箭以大比分的优势取得胜利,最好战果是四连胜。在我的印象中,是麦迪与敌人争夺球,他里突外投拿下全场的最高得分三十一分,但敌人紧追不舍,得分差距小,巴蒂儿给麦迪助攻,一次次戏耍敌方,满胜而归,敌人的进攻后卫也不逊色,在外围屡次“开炮”将比分反超,在最后一刻又是麦迪,他起身,调整姿态,转动手腕,用柔和之力将球抛出,直冲球篮飘去,进了!全场都沸腾了!掌声和呼声连成一片,鼓声和呼喊声奏成了优美的音乐,让人心情愉快。NBA的音乐主题曲响起来了,伴着运动鞋擦地面的声音,让人享受着胜利的兴奋。他们退场了,走进了休息室,拥抱,我的视线没有离开电视一次,手不断的鼓掌。

体育是有魅力的,那时我才真正的认为自己是一名真正的体育迷,我真的爱上了体育比赛,它们成为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让我废寝忘食。

你是吗?问问自己吧!去关注它的魅力吧!

我喜欢500字作文(9):

我喜欢春天叮咚叮咚的溪流,让它载着思念流向远方.

我喜欢春天刚刚发芽的小花小草,对着它们点头微笑.

我喜欢夏天热得发烫的的海滩,光着脚丫在上面跑,留下一排排脚印.

我喜欢夏天看着太阳的向日葵,它们象一个个娃娃的脸,傻傻的与太阳公公聊天.

我喜欢秋天烂漫似火的红叶,飘满空中,舞动着自己闪耀的红裙子.

我喜欢秋天微微凉爽的天气,让人感到舒服与惬意.

我喜欢冬天那银装素裹的世界,好像走进童话般的感觉,而自己就是童话中的公主,数着一片又一片悄然落下的雪花.

我喜欢冬日那温暖和煦的阳光,披着金黄到处寻找快乐.

我喜欢默默的独望苍穹,傻傻的对着她哭,对着她笑.

我喜欢正午火红火红的太阳,喜欢夜晚温柔清冷的月亮.

我喜欢凝视水平如镜的湖水,看着它倒映红的花,绿的树.

我喜欢潮起潮落的大海,海浪轻轻抚摸着我的脸,就象妈妈的手,温暖而又细腻.静静的,让思绪纷飞,化成蝶,扇动美丽的翅膀,飞呀飞,消失在海天一色的尽头.

我喜欢骑着车漫无目的地的游逛沿途的自然风光.

我喜欢挑逗蚂蚁,看着它们云头转向找不到妈妈.

我喜欢蜷缩在墙角手捧着书,闻着淡淡的墨香.

我喜欢细细品味不加糖的爱尔兰咖啡,试着诠释它浓浓的苦涩.

我喜欢在流泪的时候露出笑脸,因为那样很灿烂,至少不会留下遗憾.

我喜欢深沉忧郁的蓝色,因为它显得内秀而不张扬.

我喜欢看着老爷爷说话时一翘一翘的胡子,然后偷偷的笑.

我喜欢这个世界,我喜欢好多好多.我庆幸自己有如此多可以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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