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来福是一只狗。为什么叫来福呢?这个问题我一直摸不着头脑。带着这个问题我跑去问爷爷。爷爷告诉我这只狗是自己跑来的,爷爷奶奶希望它能给家里带来无尽的幸福。
来福今年5岁了,全身棕色,两只大耳朵下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一个闻遍各种味道的鼻子,一张很有趣的嘴。 来福很喜欢跟爷爷一起到田里去。一次,来福跟我一起到田里去叫爷爷回家吃饭。我发现它一边往田里跑,一边在地上小便。可它走几步,就小便一次。难道它真有那么多的小便。我一点也摸不透(那时我才9岁)。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慢慢懂得了它为什么走几步,就要小便的原因了,原来它是在给自己做路标,以防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来福吃东西可挑食了。你给它的东西,只要是它不喜欢的它就不吃。而且,它吃东西还要看心情如何,要是它心情不好,你就是给它最喜欢吃的东西,它也不吃的。有一次,我把肉、骨头、花生米、青菜等混合在一起给来福吃。等我去看时,碗里只剩青菜,别的都已经吃得干干净净,原来来福是不吃蔬菜的。 来福很顽皮,只要爷爷有空,它就会缠着爷爷和它一起玩。如果爷爷不和它玩,它就会咬住爷爷的裤脚不放,直到爷爷和它玩为止。 这就是我爷爷家的来福,我很喜欢它。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它吗?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的名字叫吴杰辉。个子不是很高、脸黑乌黑乌的……
我和他的认识完全是出于偶然。他刚从别的学校转到我们班,一开始我们很少有什么正面接触,而他下了课多数都是走一走。
有一天,我正在和同学们表演武松打虎,无巧不成书,他刚好从我的身旁走过,我一不小心用笔刺到了他的手臂,他的手臂流血了。这一幕被老师看到了,老师一边严厉责怪我,一边把吴杰辉带到了医疗室包扎。第二天,我去看望吴杰辉,他笑嘻嘻地说:“没事的,其实是我不小心罢了。”
从那次后,我和吴杰辉成了朋友,在班上大家都说我们绝配双人组合呢!
有一次,我和吴杰辉去商店买文具,我们走到商店里看见一个小男孩号淘大哭,我们想走过去问个明白,可是小孩看到我们是陌生人哭得更加声嘶力竭了。吴杰辉想了想做个鬼脸就把小孩“搞定”了。我们从小孩口中得知他和他的爸爸走失了。我们听了决定去找他的爸爸,我们边走边喊,终于一位叔叔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最后小孩和他的爸爸回家了。
这个心地善良的人就是人的好朋友——吴杰辉,你想和他交朋友吗?
我读大班的时候看见了一位小学生,他的胸前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我羡慕极了!真想要一条。于是回到家要妈妈给我买一条红领巾,妈妈说:“红领巾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是我们国旗的一角。红领巾代表者英勇的革命烈士。红领巾不是那么好得的,你必须助人为乐,好好学习,成为一名少先队员,才能佩戴上红领巾。”妈妈的这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上小学了,我牢记着妈妈的话,好好学习,助人为乐。终于,我也成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一名高年级的学生给我戴上了一条鲜艳的红领巾。看到自已胸前的红领巾随着微风轻轻地飘动,那一刻我很自豪。
红领巾是我的知心朋友,它已经陪伴我三年。有一次,我考试没考90分以上,我伤心极了,垂头丧气。忽然我看见我胸前的红领巾。它好像在说:“这次考不好了,没关系,下次努力,你一定能取得好成绩。”我听了它的话,就开始找出错误,然后改正。有了红领巾的鼓励,果然第二次考试,我考了个好成绩。它在我遇到困难时,总是帮助我,给我力量。
还有一次,我正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位老爷爷拄着拐杖在路上一瘸一拐地走着,我没管他,正想绕道而走,这时我看见胸前鲜艳的红领巾,它好象在对我说:“看见老爷爷应该帮助他,而不应该不理他。”我连忙跑了过去扶着老爷爷过了马路,老爷爷高兴地说:“谢谢你呀,小家伙。”我听了老爷爷的话,心里美滋滋的。有了红领巾的提醒,渐渐地,帮助别人成了我的习惯。
红领巾是我的好朋友,它陪伴着我,指引着我,永远向前。我要爱护它。
“朋友啊朋友,你可曾想起了我……”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我就不由得想起了那最要好的朋友--孔月玮。
“外貌
她胖乎乎的脸蛋儿上长着弯弯细细的眉毛,一双不大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她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笑起来甜甜的,美美的,十分可爱。
“性格”
她的性格开朗、活泼、大方,还特别爱笑。有时“咯咯”的笑,像一只母鸡在叫;也有时“哈哈”大笑,弄的前俯后仰。
“我们之间的故事”
孔月玮从来不跟人为小事而计较。有一次,她不小心把我的铅笔盒摔倒了地上她便赶忙弯下腰帮我把地上的铅笔、钢笔捡了起来,重新放好。我一把从她手里夺过来,仔细检查。眼睛一撇,就看见了好多摔坏了得铅笔;又看了看,那原本漂亮的铅笔盒被磕掉了一块油漆。我气急了,就对她大喊大叫:“你怎麽弄的呀!这麽不小心!”“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她还没说完,我又大吼到:“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又怎麽样,能让我的铅笔变好吗?”她默默的低下了头,不在说话。
下午,上课了,我打开铅笔盒,想找钢笔用。呀!铅笔盒里竟然有几支漂亮的新铅笔,后来听我同位说,那是孔月玮拿来放在那儿的。我听后很惭愧,脸“唰”的一下红了。我当时真不应该责怪她,我很后悔便非常想向她道歉。
第二天,我走道孔月玮跟前,想向她道歉,但又有一些不太好意思:“孔月玮……昨天是我不对……”我还没说完,孔月玮就说:“别说了,昨天是我不好,你能原谅我吗?”“本来是我不好的。”“咱们做最要好的朋友好吗?”“好!一言为定!”
我有一个与我共度十年生活的朋友,我们非常有缘,从小就在一起,小学不仅在一起,还是同班同学呢!你们一定很想知道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和我到底有多亲多蜜。
她有一张白净,秀丽,可爱,像苹果一样的脸蛋,胖乎乎的。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眉清目秀。她伶牙俐齿,聪明的很。她的头发是个冬瓜头。她有一双细嫩灵巧的小手,一双箭步如飞的腿脚。她的神情有时欢有时冷。
我们小时候团结,友爱,互相信任,情深意重,情同手足,行影不离。每当我们吵完架,可都是握手言和。我们的童年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幼稚可笑,调皮捣蛋,吵闹不休。
我想告诉你,你是我真正的好朋友.
你知道吗?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一个朋友,他会在你考试得高分时出来告诉你不要骄傲,他会在你受到赞扬里提醒你要虚心,他,就是你身边无处不在的朋友——谦虚小人。
第一次认识他,是在一年级的时候,那一次,我数学过关得了满分,非常高兴,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点骄傲了。我多次想拼命地把这股“顽匪”镇压下去,可是,仍然无济于事。就在我的大脑高地快被骄傲占领的时候,谦虚小人出现了,那天晚上,我的脑海中传出一个像是自己发出而又不像是自己发出的奇怪信息: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霎时间,脑海里好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浑身黑不溜秋,名叫骄傲,而另一个则洁白无比,名叫谦逊。他们两个愈打愈烈,斗得天昏地暗,我的脑海里乱成了一团。但终于,署光刺破了暗夜,随着太阳缓缓升起,谦虚小人越长越大,终于,长成了一个异常巨大的超人,轻而易举地抓起了像只蚂蚁似的骄傲小人,把他放在了手心里,合上了手掌,只听“轰”地一声,骄傲小人被消灭了,谦虚再次占领了高地!
哎!这场“战斗”搞得我头都快炸了!不过还好,谦虚小人帮我消灭了骄傲小人,否则……,我都不敢想下去了。
这就是我和我的朋友——谦虚小人之间的事,其实,从那之后,他还帮我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骄傲小人,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你们呢?你们有和谦虚小人一起并肩作战过的经历吗!
刘凯是我们班的班长,也是我的好朋友。他圆圆的脸蛋,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小眼镜。一看就是特别认真的那种人。
说起他的认真,我可是亲身经历过。那是去年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按时到校。不一会,刘凯就开始收作业了。这时,我猛然想起糟了!昨天晚上忙着给爷爷过生日,还有一点作业没完成。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可转念一想,嘿,刘凯是我的好朋友,他还能不放过我么?所以,当刘凯来到我身边时,我一边冲着他挤眼睛一边支支吾吾地说“作业我......我忘了带了。”刘凯见状马上明白了,他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在没完成作业的记录本上记上了我的名字。
后来我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不过,我很感激刘凯,因为从那以后我总是能完成作业。我觉得这样才叫真正的好朋友。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小伙伴,但给我影响最深的,要算刘秋旭了。
他长着小小的眼睛,乌黑的头发和一个爱说笑的嘴巴。
它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记得有一次,那时一个漆黑的夜晚,我和他在操场上玩,他当司机,我当乘客,正在我玩得高兴时,刘秋旭却来逗我,向我要钱,我不给,便转身就走,刘秋旭见了,便骂我是小偷,我一听“小偷”两字,顿时火冒三丈,转过身把他揍了一顿,一个人跑回家了,回到家中,我决定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第二天早上,我在操场上骑自行车,而刘秋旭却在操场中间玩沙,我一想起昨天的事,就火冒三丈,因此我没理他,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正在我骑得高兴时,一块不大的石头拦住了我的去路,由于我没抓紧笼头,因此,我从车上掉了下来,把大腿扭伤了,我不能走路了,这一幕恰恰被刘秋旭给看到了,他走了过来,把我扶会了家……在家中,我心想:我为一点小事而和刘秋旭吵了架,我还打了他,而他却不记前仇,在我最困难时还帮助了我,我真是不应该……想到这里,我不禁后悔起来,第二天,我想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我们两有成了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不计前仇,心胸宽广的人。
朋友是一滴水,一缕阳光。我就如一棵幼苗, 在朋友的滋润下茁壮成长,朋友是一块香甜的棒棒糖,是一杯浓浓的咖啡,是一碗心灵的鸡汤。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朋友就挺身而出。我的这个朋友,浓浓的眉毛,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长长的头发。她可是一个热于助人 、守诚信的人。
你们是不是很想知道她的名字呢,她就是郭子菁。没有人不需要一个朋友,没有人没有一个朋友,除非他是自我封闭,与世隔绝。李白说得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受到朋友如此真情的款待,虽然没有万家酒店,但酒不醉人人已有醉了,面对朋友这番心意,李白还能说什么呢?人生路上多磨难,那里磨破一点皮,这里蹭出一个洞,大风大浪也时刻会接踵而至,而没有朋友在一旁地默默支持与鼓励,想要一人独自走完这一段艰辛的路程,那是不大可能的。朋友是你可以倾诉苦痛的对象,朋友是你可以稍作休息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无拘无束,放开心胸,展现出一个完全的自我。 朋友啊朋友,我的命中注定少不了你,你将是我一生的伴侣,我确定。
朋友,这是一个多么熟悉而可爱的字眼,友谊是抽象的,含蓄的,而朋友却是具体的、真实的。因为朋友,我们感受到的成长的快乐;因为朋友,我们才有了青春的疯狂;因为朋友,我们才有了心的开放。
我有四个特别好的朋友。他们分别是:“流鼻血冠军”梁梁、“鬼点子冠军”斌斌、“羽毛球冠军”玲玲、“说话冠军”苹苹,各个冠军都很棒,人称“四大冠军”。
我的朋友“流鼻血冠军”梁梁是一位常流鼻血的男孩,长得瘦瘦的,大概是因为他常流鼻血的原故。他流鼻血的次数非常惊人,一个星期得流鼻血两回到三回,一个鼻血月八回到十回,一年流鼻血六十回到六十七回。所以,“流鼻血冠军”就给梁梁当。
“鬼点子冠军”斌斌是我众多朋友中“鬼点子”最多的一个,也是大家公认的“鬼点子大王”,“鬼点子”多得数不清。跟她交朋友的人都被她的“鬼点子”骗过几回,不是掉入她设的陷阱,就是被她的“鬼点子”打倒。所以,“鬼点子冠军”就奖给斌斌。
“羽毛球冠军”玲玲和刘翔哥哥比起来也毫不逊色。她的“羽毛球”打得特别棒,谁跟她比基本上都是甘拜下风,连练羽毛球练了几十年的老手也比不过她。下次,我也去她家找她做个徒弟,说不定我还能把羽毛球练得超过她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羽毛球冠军”就奖给她玲玲。
“说话冠军”苹苹是个说话说得让你听得耳朵发痛的女孩。她的嗓门大得很,见到她走来,人人都要双手捂住耳朵,否则你就得听她那像高音喇叭一样大声的声音;所以,她又叫“高音喇叭”。我们有时会对她说:“你长大后去当播音员最合适了,说广播、新闻,不用麦克风就能让全市听见了!”所以,“说话冠军”就给苹苹当。
怎么样,我的四个朋友“四大冠军”和刘翔哥哥比起来也毫不逊色吧!
他,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上面长着两道弯弯的眉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里面长着两排洁白的牙齿,两只大大的、宛如兔子的长长的耳朵。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沈威。
沈威,别称美男子,因拥有一张帅气的脸蛋和优秀的成绩而受到同学们的喜爱和欢迎。他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是名列前茅,和我不相上下,体育方面也和我难分高低。有的同学说我们两个是棋逢敌手,将遇良才。更有的同学手我们是两兄弟。的确,我们虽然在学习成绩和体育方面上龙争虎斗,但我们在平时却亲如兄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幽默是他的特点。
有一次,美男子应我们的要求为我们演讲一遍。“敬爱的老师、同学们,你们好!”说完他弯下腰,想大家鞠了个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咳咳咳,先喝口水吧!”还没说出题目,就先跑去喝水了。“呼——太好了,终于解渴了。”他一边喝水一边自言自语。
最后,在大家的软磨硬缠之下,他终于认真起来了:“敬爱的老师、同学们。。。。。。”一个个搞笑的动作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别看美男子这么调皮,在对待学习时,他总是正正经经,十足“博士后”的样子。有一次,我和他讨论一道奥数题。在讨论的过程中,我和他总是皱着,那着笔在草稿纸上画图、列式、计算,忙出一身汗。经过一番努力,那道奥数题终于被我们解决了。
这时,美男子露出胜利的笑容。 着就是我的最佳拍挡——美男子——沈威,正因为他幽默有趣,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
一个穿着整洁的女孩正捧着一本书在书店里看书。怎么这个身影这么熟悉?哦,原来是我那个美丽的好朋友――小诗!
小诗有着漂亮的外貌。再神气的眉宇下,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就如晶莹剔透的珍珠,不受世俗的影响,依然那么纯洁清澈。不算高的鼻梁下,有一个能吃尽天下美食的大嘴巴。这个大嘴,比笑口佛的大嘴还厉害,常常有一连串的“糖衣炮弹”从她嘴里蹦出来,把人说得哑口无言。一头黑如乌木的秀发总是扎起调皮的马尾辫,走路时,马尾辫甩来甩去,就像一个天真活泼的小精灵。由于第一眼看到她那精神奕奕的形象与丰富的知识,于是我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小诗还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别瞧她整天泡浸在书海里的文静样,它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哪处都可以听到她清脆爽朗的笑声。她的笑,就像法国作家雨果所说的那样“笑,就是阳光,它能消除人们脸上的冬色。”在冬天,她的笑就像一束包容万物的阳光,射入人早已冻僵的心窝,瓦解心中的矛盾与不安;在运动场上,她那洒脱的身影犹如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不受束搏地在鲜红的跑道上奔跑;课堂上,老师总叫她读书,她那轻柔的声音,仿佛带大家进入了仙境;下课时,总看到她与同学们讨论的倩影,就如没有瑕疵的天使;在有同学需要帮助时,她就化身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女大侠,义不容辞地为大家排忧解难;老师布置的任务,总是竭尽所能地完成,令老师满意……
这里的她,就是一个既文静又开朗的女孩――小诗,一个爱笑的女孩,一个宛如天使般的女孩!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跟我最要好的一个,那永远都是方彦妮。
方彦妮有一个圆乎乎的脸蛋,扎着两个马尾辫,一双月牙似的眼睛,似乎永远都是笑咪咪的,小小的嘴特别馋,要是谁带了什么饼干,糖果之类的零食,那不给她分一点她是绝不会罢休的。
方彦妮的奶奶和我的奶奶以前是同事,现在还住在一栋楼里,我们俩自然很小就成了朋友,上幼儿园的那时候,我们经常在放学时一起玩过家家,捉迷藏,现在上小学了,我们正好一个班,上学放学都在一起,更是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友,我们在空闲时就会在一起跳跳绳,聊聊天,看看书。和她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快乐。
方彦妮是个爱哭鬼+贪吃鬼。有一天,我喊她去一起上学,结果听见方彦妮在哭,我隔着窗子偷听,才知道她和她的奶奶为了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了,可见她有多爱哭。我连忙把她拉了出来,安慰了她,又拿出一块饼干,像哄小孩子似的哄着她:“不哭,吃块饼干,我们边走边聊聊天。”这块饼干像是有着巨大的魔力,吸引着方彦妮。她一看到这块饼干,马上就不哭了,接过那块饼干时,眼泪都被她擦干了,吃那块饼干时,都笑起来了!天啊!她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鬼!
她的画画得很好,而且声音也很甜美。虽然她个子矮,但是吃牛排那可是比谁吃的都多,有一次“六一”儿童节,妈妈请我和方彦妮一起去吃牛排。我们每人都吃了一大盘子牛排,桌上的面包和水果沙拉谁也吃不下了,可我依然看见方彦妮的手伸向了桌子,一把拿起了一大个面包,她啃了一大口,又拿起水果沙拉用牙签插着吃,吃了整整一大碗。这可把我吓坏了,以前从没见过,她的食量这么惊人!
这就是我的朋友,我的死党,我的同学,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