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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6 08:14:21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一篇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最大的特点是关心我。记得那是星期一的下午,我打开作业本看见有一题不会,就叫妈妈来帮我。我们一起思考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想出来,我就垂头丧气地说:“唉,妈妈,咱们想不出来,明天我问老师吧!”妈妈坚定地说:“孩子,不要垂头丧气,只要有耐心就一定能做出来!”妈妈说完之后,我也坚定地说:“好!那咱们一起奋斗,思考吧!”我和妈妈又埋头思考起来了。不一会儿,我们终于把“敌人”打败了!最后妈妈又笑着说:“我说的对吧!只要有耐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我听过之后说:“对!坚持就是胜利!”

还有一件事。有一天晚上,我上妈妈睡屋里面玩,我把枕头抱过来人扔到小床上,妈妈笑着说:“你这个动作真像扔垃圾,以后得轻轻地放下,得有点女孩样!”妈妈刚说完,妹妹就哈哈大笑,再看看我,脸都红了。我扑到妈妈的怀里撒娇:“你以后不要再这样说人家了。”妈妈又笑着说:“你本来就是这样的嘛。”我被说的更不好意思了。妈妈抱起了小弟弟,总算不说了。

我喜欢妈妈的耐心又喜欢妈妈的搞笑。

妈妈我喜欢你,我想让你永远陪着我!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二篇

My favourite animal is tortoise. Tortoise walk not fast. But I like the tortoise. Why? Because tortoise is a cute animal. It have a short tail and a four short foot. It have a little head and a hard shell. They are forty-five little and cute tortoise in My home. They like to play in the water. When they afraid some thing. They wall run fast. They like to eat the fish. I often buy some small fish to them to eat. They can catch the fish fast. First they fake(假) sleep. When the fish swim near they mouth. They catch the fish fast and bit the fish head. So the fish die. They can eat the fish. In winter. They like to sleep in the sand. When they sleep they don’t eat any food.Because

they wall hibernation. But when they are thirsty. They come out of the sand. So we must give water to them to drink.

I love the tortoise. I hate the eagle. Because the eagle often eat the tortoise with it sharp mouth.My favourite animal is tortoise.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三篇

我家有一个花盆原来种了花,有一次我们全家外游,几天没浇水,回家后发现花枯死了。而既没种花又没栽草的花盆孤零零地被搁在阳台上。 一天,妈妈买了好多好多的大蒜籽,我想起阳台上的花盆,就决定用花盆种一些大蒜。

我在妈妈的指导下先把花盆里的杂草拔掉,然后松了松土,再往土里施了一些肥,将五团大蒜籽一粒粒剥开,让大蒜籽离开母亲的怀抱,一粒粒种入土中,接着又给它们浇了几杯水。做完这些,我脸上都冒出了少许汗珠,虽然有些累,但我很高兴。 看着那些本来抱成一团的大蒜籽,现在被我种在花盆的土中,我想马上看看离开母亲怀抱的大蒜籽是不是能各自找到自己的生长空间,独立成长。果然,不出一个星期,就露出尖尖的头,慢慢地花盆里又点缀着许多绿叶,嫩芽破土而出,诞生了一个个小小的生命。 大蒜并不娇贵,从它们种人花盆的那天起,无论刮风下雨,它们都是茁壮成长。

不过数天,就长到了尺把高,把绿得滴翠的叶子放在鼻子上嗅一嗅,还真有股辣辣的蒜味呢! , 大蒜很容易栽种,妈妈说,我种的大蒜还是一种绿色食品,它还可以杀菌。我真的很喜欢它们,看着这些生命力旺盛的植物,我觉得我也要像大蒜一样,要逐渐养成自强不息、独立生活的习惯。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四篇

我从小就喜欢钓龙虾,那大概与我从小生活在乡村有关吧!

我喜欢钓龙虾,不是由于我喜欢吃龙虾,也不是为了餐桌上多添一盘美味,纯粹是想享受一下钓龙虾时的那分喜悦。我往往是在千辛万苦钓到一只龙虾后,又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放回河里去。因为我一直认为它只有在大自然中才回有快乐,我也不原伤害这可爱的小生灵,不原“侵犯”大自然。有人也许会说:“既然你爱大自然,爱这些小生灵,你就不去钓好了。”话也不能这么说,哪个小孩不爱玩呢?我偶尔也会留几只小虾,把他们放入鱼缸,看他们自由地玩耍,确实别有一番情趣。

我钓下往往是放长假时。五一长假实在是枯燥,昔日的同学一个个云远离了我,有的去旅游,有的去走亲访友。实在在家呆不下去时,便叫些人一起去钓龙虾。

这不,我今天叫了些朋友,拿着钓钩、竿、水桶,浩浩荡荡地来到水渠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穿上钓饵开始钓起来。

钓龙虾可是也要点技巧的!毛毛躁躁的人准失败。龙虾是很狡猾的家伙,往往先视探几下没经验的人就会急急起钩,虾早就逃之夭夭了!你中计后,虾就会跟你捣蛋,把你的钩拖到洞里或缠在断上使你钩脱线。这些麻烦常会让你不耐烦,干脆卷起裤筒,跳进湖里,沿石壁摸起来——这是沉不住气的钓虾人。

我呢?上当够了,从不急,慢慢钓,静静等大龙虾上钩。

瞧,钓龙虾多有趣啊!我爱钓龙虾!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五篇

奥运会的运动员很多很多,就拿我们中国来讲51枚金牌得主的运动员我都喜欢。因为是他们为国家争了光,是他们使国际友人对我们刮目相看。

其中我尤其最喜欢跳水名将郭晶晶。 郭晶晶从五岁开始学跳水,12岁就进入国家队,15岁那年就首次参加了奥运会,至今已有20年跳水经验。是中国女子跳水队名符其实的“当家花旦”。这种坚持20年的毅力让我深深地敬佩。 你是一个不认输的人,你经常说:输了不要紧,回去继续练下次再来比。因此你虽然不是一帆风顺,甚至也有失手的时候。但你从来就没有丧失信心,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 你的技术特点是起跳有力,动作协调性好,动作难度大。我最喜欢你的跳水姿势,那么干净利落。我更喜欢你的性格:面对一切,一笑而过。曾经在你的日记里有五个一笑而过,我深深地佩服你。

因为你有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终于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夺得了三米跳板单人和双人的二枚金牌。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你的眼睛里充满了自信,激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知道这时幸福的泪水。

一晃四年匆匆而过。在自己家门口的奥运会上,你又一举包揽了女子三米跳板的所有金牌,怎不令人折服。我为你鼓掌,为你叫好。因为你是中国人的骄傲所以我爱你没商量。 郭晶晶我喜欢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六篇

在我房间的书柜上,摆放着许多工艺品。要说我最喜欢的呀,数那头横卧着的乌黑发亮的老牛了。

看!这头瓷制的老牛,膘肥身健,体形匀称,鬃毛整齐。它的头微微向前倾而往左歪,两只角弧形地往后弯,眼睛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前方,它的尾巴不是一般地往下垂,而是往前伸,好像在拍打着身上的苍蝇和蚊子。它张开嘴,人们仿佛听到了它那低沉的“哞哞”声。

这是一头横卧着的老牛。怎样表现它是横卧着的呢?作者构思奇妙,让牛的右前腿向前伸,左前腿向后平伸,右后腿和左后腿都呈弯曲形,整个身子就像趴了下去。同学们,你们一定会认为它是一头单独的老牛,那就错了。作者匠心独运,让老牛横卧在石头上,石头上的东西可丰富了,有古代的铜板,上面刻着“招财进宝”、“大吉大利”等,还有金元宝呢!一个个形象逼真,象征着牛年财源广进,大吉大利的意思。远看它,以为只有一头老牛,可近看,老牛的身边还有两头小牛哩!小牛卧在老牛身边,好像正在吃奶呢!使这个工艺品显得不那么单调了。

这个工艺品多么精巧啊!我太喜欢它了。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七篇

在我6年学习生活中做过很多很多的游戏和活动,不过在这么多活动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黄老师让我们在班做自己在书上看到的,或老师教的小实验。

同学门都做完了自己的小实验,并获得了掌声。接下来就到我做实验了,我首先将实验用的器具:一个瓶子`一个比瓶子小一点的铁球`一酒精灯`一根木棒。

实验一开始,我先将铁丝的一头套在铁球上另一头套在木棒上,然后用酒精灯将铁球烧得火红火红的好似一个小火球,我又按书上的说法把烧红的铁球放进瓶里,可是这个比平口小的铁球却怎么也方步进瓶里,这是为什么呢?是铁球变大了?还是瓶口变小了? 第二个实验是将原来烧红的铁球放进冷水里只听见吱吱的声音,火力一会儿火红的铁球又恢复了本色,我再将铁球放进瓶口,这次却放的进去,怎是什么一会事呢?我的实验获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我回倒座位上时,同学门问我这是什么一会事?我告诉同学门这是物体受热后会扩涨,受冷后回缩小,这叫做热胀冷缩,这是同学门才恍然大悟。

通过这个活动不但让同学门知道了热胀冷缩,也让我知道了科学的神秘,从那时起我就立志当一名科学家,但我知道完成这个理想是很难,但是我一定会向这个理想进发。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八篇

我喜欢夏日的骄阳,它炙烤着大地,在这样酷暑的季节里,我可以吃冰棍,吃西瓜。树上的叶子翠绿翠绿,在树下乘凉时便是享受。

我喜欢秋季的果实。那又大又红的苹果,金黄的鸭梨,酸甜可口的葡萄以及红红的大石榴,都令我垂涎三尺。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那雪花落在地上,便什么也看不见了。但如果是鹅毛大雪地面上就会积起两三厘米,甚至十几厘米的厚雪,踩上去吱吱作响。树上毛茸茸的雪球和晶莹的冰条,就像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样。

我喜欢大海。我喜欢那美丽的浪花;喜欢那宽广的胸怀,把我们七大洲连在一起,永不分离。

我喜欢和平。喜欢那没有硝烟的战场,不再为称霸天下而野心勃勃,从而使我们能安居乐业。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那些搞笑的童话,如郑渊洁老师写的《大灰狼罗克》系列。我也喜欢侦探破案书籍,在那些书里,我能学到很多知识。

我还喜欢运动,如打篮球,踢足球,打羽毛球。运动不但可以强健身体,还可以放松心情,使我变得身强体壮。

我也喜欢天上的月亮。中秋节时,它圆圆的,像个大圆盘,高高地悬挂着。它身边的星星又像士兵守卫它。

我喜欢生活,我希望天下每一个小朋友都快乐成长。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九篇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一盏台灯,它就是我最喜欢的灯。

它有着长长的“脖子”,一对平行的灯管恰似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牢牢地镶在扁圆形的头部,底座是一个小熊维尼状智能电话。小熊维尼的右手提着量身订做的“一罐蜂蜜”,这罐蜂蜜正是台灯的开关按键。按罐的下端,灯管只亮一支,按罐的上端、灯管两支都发亮,按罐的中间灯就关了。

欣赏完它的容貌后,让我说说它的来历吧。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妈带我去商场,经过灯饰柜台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它,嘟囔着要爸爸给我买一盏,看样子爸爸也动了心,上前去一问:580元,爸爸转身就走,我拽着爸爸的衣角哀求道:“爸爸呀,买一个吧,别的同学都有,就我没有,看我多寒酸啊!”爸爸呆在那儿,看样子正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去讲价了,而后割肉似的掏出500元递给了售货员。我高兴极了,急忙抢过台灯,紧紧抱着,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走出了商场……

在今后的日子里,小台灯伴着我成长进步。白天它休息,晚上它工作。而小熊维尼也带给我好大方便,不用跑到客厅就能接上电话。

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业,忘了关灯,我跑过来准备关灯时,顺便瞅了一眼小熊维尼,它仿佛嘟着嘴,一脸不高兴地对我说:“节约用电,这点儿你都做不到吗?”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还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到房里偷偷哭起来,小熊维尼好像在说:“哭是没用的,这次没考好,关键是要找到原因,更加努力,下次就会考好。”听罢,我便抬起头,振作起了精神。

我喜爱它——我的台灯。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十篇

我从小就喜欢机器人,有卡布达、奥特曼等等。他们都是一些塑料模型,有五官,有四肢,还有它们的每个关节都可以活动。腿可以行走,手可以挥舞,头还可以转来转去,有趣极了。还有它们的颜色都有:分别是,绿色的、红色的、灰色的等等好看的颜色。

我最喜欢把机器人分成两队,然后我就让他们打仗,将对将,兵对兵,都拳打脚踢,最后都成了:没有眼睛、没有小手、没有大腿,到最后,有一些机器人都成烂的了,非常可惜。

有一次,我让鲨鱼巨人和卡布达巨人一起打架,第一次,我让鲨鱼巨人和卡布达巨人一起打架,第一次卡布达巨人一下子就把鲨鱼巨人打倒在地上,而鲨鱼巨人慢慢地起来,又和卡布达巨人开始了你死我活的生死搏斗,最后两个人打了很久很久,但是还是两败俱伤。

当我没事的时候,我都会去玩机器人,让他们打架。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十一篇

我喜欢的一堂课是屈老师上的美术课,究竟怎么喜欢,那你就听我讲下去。

“叮铃铃”上课了,屈老师走进来对我们说:“今天我们画动物。”说着就从大屏幕上放出几张关于动物的照片,说:“这几张照片你们可以参考。”话音刚落,大家就认真画了起来。我看大屏幕上,那只小羊别提多可爱了!我就把它画了下来,我先画羊角,再画头,接着画身子,最后我再画上尾巴和腿,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羊就画好了。可这还不够,只有一只小羊太单调了,我想:要不再画几匹小马和几只长颈鹿,哦!不!再画一个池塘吧!等我画好了这些,我一看,怎么总觉得漏了什么,我想了想,才知道这幅画中没有一只动物会飞。

我想:蜻蜓点水,这儿有池塘,就画几只蜻蜓吧!我画好了拿起来一看,太棒了!开始涂颜色了!我把蜻蜓涂成了一只花蜻蜓。长颈鹿画上了颜色看起来惟妙惟肖。小马也涂的各式各样,可小羊怎么涂呢?它身上绒毛是白白的,难道不涂?那可不行,把它的外圈描得蓝蓝的吧!我把画送上去,屈老师夸奖了我,她往我身上别了个别针,我问屈老师:“这事干什么?”屈老师告诉我,这是画画小组长的标志。

这堂画画课真是一堂动脑筋的课,我喜欢这堂课。

我喜欢400字作文第十二篇

一句“习武之人切记,仁者无敌;是谁在练太极,风生水起”铿锵有力;一曲“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凄凉婉转;一句“我跨越过时代,如兽般的姿态,琴声唤起沉睡的血脉”荡气回肠……从《范特西》到《叶蕙美》再到《跨时代》,他坚持着自己的风格,也不断超越于创新。他,就是亚洲小天王——周杰伦。

原来我并不喜欢周杰伦 ,因为歌词太快!后来,很多人都听,于是,我也试着听。慢慢地,我开始欣赏他的曲风与诗意。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信息,彻底成了“伦迷”。周杰伦,单亲家庭,十几岁便离家“闯荡江湖”,几经波折,才有所成就。

从出生以来,周杰伦时刻面临着遗传病“强直性脊柱炎”的折磨,虽然一天要吃七八种药,但他仍然坚强。有一次,周杰伦演出时病发,但他还坚持着。时候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卖命,他只说:“为了我的歌迷,值!”

周杰伦的明星路,正如他的《蜗牛》中唱的:“我要一步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

周杰伦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还出书、自导MV、拍电影……作为他忠实的FANS,我为他的才华、他的毅力而骄傲!要做周杰伦的FANS,就要像他一样,努力克服一切困难,执着追求自己的目标,要超越梦想,把握成功,做坚强执着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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