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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19:09:24

我喜欢400字作文

例文1 我喜欢400字作文

在学校,作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只有那次作业,触动了我的心田,就是我最喜欢的作业:给妈妈洗脚。

那一次,是母亲节,老师让我们在这一天中给妈妈洗一次脚。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思考者怎样告诉妈妈,让妈妈相信我对她的爱。不知不觉中,我早已到了家门口。当我正想推开门进屋的时候,妈妈好像在屋里听到了我的声音,连忙把门开,让我进屋。晚饭后,没等我行动,妈妈反而给我打来一盆温水,帮我洗脚。我愣住了,心想:这是老师给我留的作业吗?不,应该是我为妈妈洗脚啊。妈妈见我神色不对,问:“怎么,宝贝,不舒服了吗?”这时候,我能感觉我的心跳的很快。我鼓起勇气,对妈妈说:“没……没有,还是我来给您洗脚吧。”妈妈微微一笑说:“不用了,妈妈洗过了。”“可是,妈妈,我一定要给您洗脚。”我说。妈妈在我在三央求下答应了我。

我端来一盆温水,发现:妈妈的脚上长了许多的泡。看后我的心犹如刀绞一般,忍着泪水帮妈妈洗脚。妈妈用手抚摸着我的头,欣慰的看着我。我终于忍不住,泪水不争气的从眼里流了出来。妈妈看见后,用手擦掉了我的眼泪,对我说:“我早就叫你不要为我洗脚,你偏不要。”之后,我为妈妈洗完了脚,我擦干了眼泪,和妈妈拥抱了在一起。那份拥抱很温暖;那份拥抱很快乐。

我喜欢这份作业,它让我感受到妈妈对我的关爱,还让我体会到妈妈日日夜夜为了我而工作,为了家庭而工作是多么辛劳。

例文2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吃荔枝、小笼包、肯德鸡、大闸蟹等很多美食。但我觉得世界上最香甜,最让人回味无穷的莫过于西瓜了。

西瓜外面的皮十分光滑,是碧绿色的。可它里面的肉却十分的红艳,就像是将火红火红的五星红旗满满地镶嵌在里面一样。泛在西瓜肉里黑闪黑闪地小点点就是西瓜籽。西瓜绿、红、黑三种颜色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它光滑的质感显得特别美观,真让人看着就想吃。

西瓜不但美观,而且香甜好吃。一切开它,就会闻到淡淡清香,吃起来更是滑润爽口。轻轻咬下去,感觉就像是春天的风轻拂过你的身体,那种凉、甜、滑、爽……让你永远难以忘记。这让我想起了我们都津津乐道,但都能一口猜出的谜语:身穿绿纹衣,天天吃红饭,肚里长黑豆,生在山坡上——(打一水果)。

我喜欢吃西瓜,还因为我妈妈爱吃西瓜。妈妈第一次让我尝西瓜的时候,我只吃了一丁点,就感觉味道美极了,便好奇地问妈妈西瓜为什么会这么好吃?妈妈笑着回答说:“因为这是农民伯伯用心血和汗水种出来的啊!我们要珍惜农民伯伯的辛苦,不仅要用口去尝它的味道,还要用心去体会它的来之不易。”至此以后,我在每次细细品尝西瓜香甜的美味时,也会用心去品味农民伯伯的辛苦和温暖。

我爱吃西瓜,更希望更多的人像妈妈一样用心去吃西瓜。

例文3 我喜欢400字作文

去年,我在玩摩尔庄园时,发现了淘米新出了一个游戏——赛尔号。听起来像赛车,但打开之后,却是精灵打斗。我来到机械师茜茜那儿,她让我领一只精灵,我选了小火猴,样子很可爱。去了实验室拜访了博士,又去了船长室认识了船长,第一个任务就算完成了。

之后我和茜茜的精灵打了一场,她的是一只木系的布布种子,火克木,我赢得很轻松。所有任务完成后,我带着刚有升了一级的小火猴来到海洋星,打贝尔。水克火,这场仗就不太好打了,我先用了个抓,还行,减了4滴血,三下搞定。呵,又升级了!升到十级时,我就去打火炎贝,然而,我又学会了新招,火花,还不错。再升到14级时,小火猴身上发出了耀眼的光,进化了。烈火猴,虽然不那么可爱了,但似乎又帅了许多。我天天带他去探险,不久又进化了,烈焰猩猩,哇,全身被火包围。现在,我的猩猩已经36级了,可厉害了。

现在,我这个小赛尔迷,总是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这样妈妈就能奖励我游戏时间了。一到游戏时间,我就能和精灵们成为好朋友,这些精灵有的是水中舞者,有的是大地之神,有的文武双全,有的速度惊人,还有的力大无穷。

赛尔号是个充满智慧的网页游戏,它聚集了我们喜欢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玩得适度,玩得让人放心,它会让我的童年充满快乐。

例文4 我喜欢400字作文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记录了我童年发生的一件事,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露出笑容。

那一天,我、爸爸和妈妈到无锡的锡惠公园去玩。那个时候,

阳光明媚、百花盛开,我们三个披着温暖的阳光来到荷花池边,我看着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荷花,就想到了宋代诗人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的后两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我又看看这荷花池,心想:这荷花池里的荷花和荷叶还真像宋代诗人杨万里所说所写的一样啊!爸爸和妈妈看我看荷花看得那么专注,就决定帮我拍一张照片留作纪念,然后,妈妈就对我说:“我们来拍一张照片怎么样?”我听了,连声说:“太棒了……”于是,我就摆好了手势,只见照相机一闪,我仿佛看到了一颗亮晶晶的星星。最后,照片就拍完了。

拍完照片后,天渐渐黑了,于是,我们三个人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例文5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心目中的体育明星就是中国队十号球队员郝海东了。他今年32岁,一米八的个子,长的高大魁梧,被球迷们誉为“锋线第一杀手”。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因为长期奔波在广阔的绿荫场上,因此他皮肤黝黑,额头上布满了皱纹,他的眼睛不大,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但仍显得十分的有精神,所以球迷们又为他取了一个有趣的外号叫做“微笑杀手”。

记得在中国队与阿联酋队的比赛中郝海东表现出色,带领着中国队大胜而归。比赛一开始,中国队就向阿联酋发起了总攻,打的阿联酋措手不及。下半场第三十四分钟,郝海东利用一次任意球的机会,把球往空中一挑,一个凌空抽射,打空门得分,赢得了场下无数球迷们的喝采。第四十八分钟,郝海东再次单刀直入,撕破了对方的防线,很快的来到了阿联酋队门前,一个中传,可惜没人及时上来接应,错过了一次大好的射门机会。就这样,中国队始终以攻不可破的防守阵容和强而有力的进攻能力,取得了比赛的胜利,以3:2的好成绩打败了阿联酋队,取得了世界杯的参赛资格。而这一切的一切都与郝海东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

郝海东你永远都是我心目中的体育明星。

例文6 我喜欢400字作文

现在人们都过上了好生活,所以有很多人都追求时尚。 我从小就有个外号,我喜欢穿珠子。自从古代就已经有了穿珠子的历史了。古代的珠子和我们现代的珠子截然不同。古代的珠子是用“金、银、铜、铁”做成的;而我们现代的珠子琳琅满目。有“塑料的、水晶的、钻石的······ 我自己也有着穿珠子的历史。从我会讲话会走路那时候开始,我就已经会穿珠子了。那时只要是双休日我写完作业,我就会去穿珠子。

就因为这样即使我忘记了走回家的路,我也不会忘记珠子的样子和穿珠子的手法。所以这说明我对珠子太熟悉了,就是因为我对珠子太熟悉了,所以我自己也编出了许多穿珠子的手法。 凡是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什么用珠子做的东西,我都会将它的形状牢记在心。日久天长,我对珠子有了很好的基础。但是我穿珠子的基础还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我遇到不会的还是要向别人请教。 就是因为我这么喜欢珠子,所以我在珠子这方面记忆力比较强。以前小时候我穿过的珠子的形状和样子我都记得。我就是这么喜欢珠子。

例文7 我喜欢400字作文

今天是元宵节,按照习俗,今天就要吃元宵啦。这不,早上起床的时候,妈妈就跟我说等下要吃元宵,我高兴极了,因为我最喜欢吃元宵了。

今天早上起床,妈妈说要下元宵吃。我听了,心花怒放,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我可是最爱吃元宵的啊!

妈妈先往锅里倒上一大半的水烧开,再接二连三地将元宵宝宝们放进锅里“泡温泉”。没过多久,妈妈掀开锅盖,一股热气便迎面扑来,一个个元宵宝宝在沸腾的水里跳起了“芭蕾舞”妈妈给我盛了一碗放到桌子上,我抄起一个勺子,迫不及待地坐到桌子旁。

碗里那洁白无瑕的元宵宝宝们有大有小,个个都从水里探出小脑袋,好奇地望着这五彩缤纷的世界。我舀了一个小的,靠在嘴边,吹了吹,送进嘴里,再一咬。啊!软软的,香香的,甜甜的,里面那饱满的浓汁都流了出来。可真是雀巢咖啡——味道好极了!

我吃完了元宵,感觉很满足,摸着吃的饱饱的肚子,我觉得这个元宵节过的真是开心啊!

例文8 我喜欢400字作文

温柔的春天悄然离去,夏天披着绿衣、迎着骄阳蹦蹦跳跳地来了。在这春夏交替的季节,浓绿不失妩媚,忙碌不失喜悦,美丽又不失香甜……初夏的山坡一片浓郁。不知名的野花争相怒放,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在一块绿色的大地毯上绣满五颜六色的斑点,蝴蝶在这五彩缤纷的大地毯上尽情舞蹈。浓密的草丛中,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鸣叫声,像一首首杂乱无章却又悦耳动听的旋律。

初夏的田野一片金黄。金灿灿的油菜花已逐渐凋谢,深绿色的油菜枝杆上结满密密层层的小豆荚,像一群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低着头说悄悄话。麦田里的麦穗由青翠变得金黄,麦浪随风起伏,简直就是一片波涛滚滚的金色海洋。田间劳作的农民伯伯,沉浸在这即将丰收的喜悦中。果园里红彤彤的樱桃,黄澄澄的枇杷,粉嘟嘟的草莓,酸酸甜甜的,更是让人馋得直流口水……我喜欢初夏,因为初夏的浓郁充满朝气与活力,因为初夏的金黄带来丰收的喜悦,因为初夏有香甜的瓜果、凉爽的冰淇淋,因为初夏还可以穿上漂亮的花裙子,和蝴蝶一样在花间飞舞。

例文9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家养了一只小鸡,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豆豆。豆豆长着嫩黄嫩黄的毛,用手一摸象个毛茸玩具;头上有一个很小的鸡冠子,我还不能通过鸡冠分清它是公母还是母鸡;它的翅膀很小,象两把小扇子,用手一碰翅膀还乱动;它有两只脚,每一只脚有三个尖尖的小爪子,爪子沾上水印在我给它铺的白纸上象一簇簇竹叶,真好看。豆豆每天晚上都“叽叽叽”地叫,吵的我都睡不好觉,我问奶奶:“它是不是想妈妈了?”

奶奶说:“宇宇说的对,动物也不想离开妈妈,我们要好好爱护它,它以后就不会叫了。”豆豆就爱吃小米饭,每天放学我都会给它盛一小杯喂它,开始它先把嘴放进碗里慢慢地吃,然后越来越快,一会就能把我给它盛的小米饭吃完了,吃饱了它就会冲着我叫几声,好象在说谢谢我。

豆豆和我越来越熟悉了,我离它3米左右一跺脚,它就会很快地跑到我面前来。有时候我把它放在楼下院子里,下雨的时候,它就会躲到我家楼道底下,它真聪明。我爱我家的小鸡——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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